在事后的调查中警察了解到,胡某患有精神病,在2016年曾在精神病院住过一段时间,因为他的情绪很容易不稳定,在家里经常发脾气,他的堂兄就带他去外地打工。他堂兄说他发病时就容易冲动,动手打人,胡某的父亲就曾被胡某打伤过。从胡某的母亲那里也了解到,胡某从小就脾气暴躁,家里人也很难管教。2016年10月胡某在家乡提交了精神残疾申请并通过,所以,这次的事件有可能就是在他发病的情况下发生的。
根据记者向专业人士的询问,胡某的这种情况,并不能为他的犯罪开脱。虽然他有合理合法的精神残疾证明,但并不能说明他在砍人时有发病。具体案件应该如何审理,还需要专业的专家对整个案情的发展进行判断。根据胡某是否在他砍人时的病情发作情况来决定胡某是不是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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