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位姑娘肯定是知道博物馆的要求的,如果说不认识提示牌上的字,未免有点太说不过去了。社交网络都用得那么溜,谁会相信这种话呢!如果是为了搏眼球,明目张胆地违法恐怕会得不偿失。这姑娘估计做梦也不会想到,竟然有热心的网友会举报她,现在肯定是追悔莫及了。
然而世界上可是没有后悔药可以买呢,她应该对她的行为付出代价。法律对每个人都有约束力,任何借口都难辞其咎。然而为什么国人有那么多的丑闻呢?一方面,中国现代化的进程的确是比较短暂,然而日韩两国基本就没有这种现象,这是不是说明我们在现代化的过程中忽略了什么重要的因素呢?另一方面,我们的法律是否已经跟上了社会的发展速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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