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虾,深圳小黄鱼,还会出现多少诸如此类的"山珍海味"?还会有多少没有凶器的抢劫?在中国像这样侵犯消费者权益,欺诈消费者利益的案例已屡见不鲜。为何事先检查未发现任何问题,一经媒体报道后,监管部门才姗姗到来?相关部门对餐饮行业的监管是否到位?餐饮行业是否为盈利违反法律自立门规?消费者能否及时站出来为自己维权?这些问题都引人深思。
或许一些媒体人并没有意识到,这种负面新闻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物价上涨,道理其实很简单。如果说这种乱象需要靠媒体发现报道才能得到解决这可真是治理上的混乱与缺失,但是失去媒体的监督又能够用什么方式才能保证市场得到有效监管呢?这真是需要好好反省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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