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3日,四名绑匪周凯华、崔敬冬、高兴、杨凯全部落网,除了崔敬冬是东北籍外,其他3人均为雄县人。其中周凯华和杨凯有前科。经查,周凯华预谋绑架挣钱,随后找到其他三人。警方还查出,在当年8月7日,周凯华和崔敬冬还绑架了一名雄县女子,后该女子逃脱。公诉机关后以涉嫌绑架罪对四人提起公诉。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昨天对此案进行了宣判。
少女遭绑交赎金后被撕票
法院认为,四名被告人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人质,其行为构成绑架罪,关于周凯华辩护人称周凯华认罪态度较好的辩护,法院经查属实,但坦白情节不足以从轻,其他三名被告辩护称系从犯,经查,三被告在绑架过程中各有分工,均是主动参加,并积极实施了杀害被害人的行为,在共同犯罪中均是主犯,该辩护意见不予采纳。被告人杨凯辩称其绑架和杀害被害人是受了周凯华的威胁,经查,其余三人均供述杨凯积极参与绑架,其受到威胁的辩解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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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四人的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最终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周凯华和崔敬冬死刑,判处高兴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限制减刑,判处杨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此外,四名被告被判退赔受害人家属1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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