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文坠亡1个月后,小文的父母将出租屋的房东告上了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他们认为,房东的房子存在不安全因素,导致儿子从4楼坠落身亡,所以向房东索赔17万多。而房东则认为,小文的父母没有照顾好小孩是事发主要原因,同时也对小文的不幸表示同情,愿意出于人道主义作一定补偿。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7月19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小文的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将小孩单独留在房间的做法存在严重过错,应自行承担主要责任。涉案房屋阳台低于法定高度,房东应承担15%的赔偿责任。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房东赔付小文父母5万多元。判决下达后,双方均无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近年来,因为父母的疏忽而导致孩子出事的事情真的发生了不少,而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却没有引起重视,在无意识之下就把自己的孩子至于危险之中,所以,作为孩子的家长们应当要时刻注意孩子的安全,不要因为自己的疏忽而葬送了孩子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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