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按着纸张上的电话号码拨了过去,但是对方没有接听。在下午的时候,记者接到了一位自称是照片上的女子的姐姐。随后,这位姐姐告诉记者,目前她们并没有在长春市里,这段时间,妹妹的确是街道一些莫名其妙的电话。这位姐姐认为,印有妹妹的裸照和个人信息的纸张是前段时间更和妹妹相处不到一个月就分手的男子贴的。
司机与女乘客互留电话疑似不满分手发女友裸照
据姐姐介绍,在一个月前,妹妹从长春坐跑线车去榆树时,与一名开长春到榆树的跑线车的司机互留了手机号并加了微信。之后两个人就在一起了,但是在相处了一段时间不久,妹妹觉得不合适就和那名男司机分了手。所以姐姐觉得最可疑的人就是那位司机,姐姐觉得那名司机做得太过分,侵犯了妹妹的隐私。
此外,姐姐还称,目前自己和妹妹不再长春,所以还未报警,但是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妹妹的权益。据了解,《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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