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新学期的到来,家里为轩轩购买了新学习用具和自行车,轩轩也是满怀憧憬打算开始新学年。但是就在8月28日,学校突然通知轩轩家长--学校不再接收轩轩入学。一家人顿时惊呆了!“学校解释说当时收费就不应该收。以轩轩现在的健康状况,学校承担不起这个责任。建议家长为孩子另找公办学校。”马女士难过地说。
轩轩就读于阳光中学
“我说如果娃后期有啥意外的话,我保证不找学校,我俩给你写保证(书)。”但校方一位领导称:“我这是私立学校,担不起你那个责任。”马女士说,当时一位校长还表示“哪个班主任都不会收”,“学校领导说出这样话让我很吃惊也很难过。最终,当着孩子的面,校长给我退了学费。”
男孩病愈后复学遭拒其家人一脸愁
铜川市教育基教科相关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表示,按照目前轩轩休学的情况,轩轩学籍不应在初三。工作人员表示,《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学生休学期满要求复学,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认定治愈或者认定可以正常学习,经学校审查核准,报上一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复学。复学的学生一般应随下一届学生学习。复学时,学校应及时办理学籍变更手续。
工作人员还表示,轩轩没有实际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相应的学习,学籍怎么会从初一变更到初三呢?这是校方学籍管理人员工作失误造成的,应及时更正。关于休学的年限,一般规定连续休学不得超过两年,“但如果学生病重两年内无法治愈,难道就不能再办理休学手续了吗?如果治愈后复学,经过正常申请,学校应该按规定办,在义务教育阶段,尤其不得将学生拒之门外。将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拒之门外,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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