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区内两住户的一场官司,在网上引起了关注。据了解,因为李先生分配到车位,遭到了没有分配到车位的王先生质疑。随后,一个车位、一声质疑,便引起了这场官司。李先生告王先生让其名誉受损。具体都发生了什么事呢?法院又会如何判决呢?一起去看看吧!
原告李先生表示,在2016年,他自行解决了车位问题。而遭到其他尚未分配到车位的业主质疑,后李先生认为车位遭疑,他的名誉受损,并将王先生告上法庭。而王先生当时是在群里质疑分配车位的,他说到,“老李,我们很多事情一直不愿意说,有业主找到业委会和物业公司,说她在地下车库见你走关系找到车位,质问我们管理不严,请问你是怎么做到的?”
质疑车位后被告
当时李先生对此未予回应。而有其他业主则在微信群里说,李先生很可能是通过走关系找到车位。对此,遭到质疑的李先生认为,王先生作为是业主委员会的主任,不加分析便质疑其车位的获得途径,其行为已严重侵害自己的名誉权。那么,法院又会如何认为呢?
基于王先生因特定身份履行职责这一情境下,从双方的言论中作出理性判断,要求李先生能够对此问题回复。由此看出,王先生的言论并未造成李先生的社会评价降低。故李先生的诉讼请求无事实依据,法院驳回了李先生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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